穿成大佬的前女友_第6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64节 (第1/2页)

    ??男主和前女友结婚生子,男配不再围着女主转,一个和卫灵宣在一起,一个是卫灵宣的哥哥,甚至从头到尾不认识苏甜,还能怎么说?

    ??沈念只能说:“你要区分梦境和现实。”

    ??“我当然会。”苏甜说,“但是当我在梦境里提前认识任行睿时,我就知道那不单单只是一场虚幻的梦。”

    ??听着听着,沈念大约懂了。苏甜说的内容不多,但是她梦里的内容应该是原著里发生的情节。

    ??“那么,你想怎么做呢?”

    ??想让她把原著中应该属于苏甜的男人还回去?

    ??别搞笑了,现在顾承奕是她的丈夫,是她孩子的父亲,苏甜真那么要求,就是真正的第三者。

    ??这么一问,苏甜也愣了。

    ??她只是不甘梦境与现实巨大的差距,可真正让她对沈念说“我想怎么样”,她根本没想好具体的内容,尤其……沈念还怀着孩子。

    ??“我、我就是想知道怎么回事。”

    ??沈念不可能告诉苏甜“因为我们所在的世界是本小说,是作者笔下的小说世界”。

    ??“这个答案,没人能给你。”

    ??苏甜愣愣的,看表情似是非常难过。

    ??沈念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说,木已成舟,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总不至于因为一个梦境将一切打乱,非要拨到原著的剧情中去?

    ??苏甜:“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如果我是你……”沈念代换角色,其实不用怎么代换,她刚穿到原主身上的时候战战兢兢生怕被男主一言不合丢去精神病院悲惨一生,比苏甜现在还要彷徨害怕。

    ??“我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走,喜欢什么样的生活,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那些是我早就知道的了,不用想太多。”

    ??不管是问男主要三百万,还是远离男主过自己的生活,在偏远的游戏公司当策划,都是她自己的想法:买个房子,找个工作,安宁平稳地生活。

    ??不是后来出了男主莫名其妙黏上来的变故,她又怕得罪男主,男主犯病把她丢进精神病院,早跑得远远的,没这些事了。

    ??不过,如果那样,老公和孩子都没了。

    ??只能说,各人有各人的缘法。

    ??说完这些,沈念不再管苏甜,扶着腰缓缓地走开。

    ??她走开后,旁边的角落里走出来一个男人,赫然就是许久不见她回去出来找人的顾承奕。

    ??顾承奕看了眼茶水间里的苏甜,面色不怎么好。

    ??她的妻子,孩子他妈怎么可能是别的人!

    ??今天的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过两天沈念找机会和卫灵宣见面,把事说了。

    ??卫灵宣听完后,长叹一声:“唉,其实苏甜也就是绿茶了点白莲了点,不果断,不拒绝,容易沾染烂桃花,真的伤害人吧?现在嘛,是一个没有的。”

    ??“不止没有,还被人伤害了。”许是怀孕之后多愁善感,沈念也叹,“在小区楼下看见丁夏云为苏甜出头,她却一声不吭的时候,我是觉得这人不能帮,可昨天她那么说,我……”

    ??卫灵宣:“你心软,想帮她?”

    ??“大概是做了母亲的人更心软吧。”沈念笑着摇头,“再看吧,如果她求到我头上了。”

    ??不管究竟是谁先遇到顾承奕,沈念还记挂着原著剧情,能够在这方面还苏甜一次,心里多少会好受一点。

    ??而她不知道,她想着的苏甜这时候正和顾承奕面对面地坐在包厢之中。

    ??苏甜面有忐忑,顾承奕则是满脸冰冷,“把你的梦,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给我说清楚。”

    ??他有预感,听完后或许能知道很多秘密。

    ??当晚,沈念喝完每天一杯的热牛奶,早早入睡,在书房坐了许久没有办公的顾承奕进了卧室,望着沉沉入睡的妻子,想起了下午苏甜的话。

    ??在苏甜的梦里,沈念不该出现得那么早,甚至于根本没有卫灵宣这个人。

    ??虽然顾承奕对于苏甜会被他、秦玉勋、任行睿三个同样优秀的男人环绕争夺的事嗤之以鼻,但不可否认的是,苏甜对某些事情的过分熟悉。

    ??她能清楚地说明别墅的构造、装潢,陈阿姨、厨师、花匠的喜好、长相,包括后思枫和顾经赋的喜好等等。

    ??顾承奕的第一反应是:苏甜调查过他和他周围的人!

    ??随即,苏甜又说了一些将来会发生的事,以求证明自己的清白。

    ??将来的事得等到日后才能证实,顾承奕暂时没有依据,让崔助理去调查苏甜,看她有没有大笔款项出入,有没有找人调查过他。

    ??结果没出来前,不能随意妄断。

    ??三天后,顾承奕拿到了苏甜的资料。

    ??清清白白,背景清白,资产清白,履历清白,包括苏甜的前男友和闺蜜联合坑她的事都在上面。

    ??顾承奕又约了苏甜一次,苏甜期待地看着他,以为是自己所说的话起到了效果。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