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重生日常_第38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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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节 (第2/2页)

老二也正好到了娶媳妇的年纪。
  赵家两兄弟三番两次的暗示,赵老婆子心头一热,又打起了把赵小兰卖出去换彩礼的主意。
  这一回找的人家连上一回的病秧子都不如,是个五十多岁的老鳏夫,比赵老婆子的年纪都大。
  赵老婆子却很满意,毕竟赵小兰的条件摆在那儿。相反,她还能揪着老鳏夫的年纪问题,多要回来一点钱。
  至于赵小兰的那两个双胞胎女儿,老鳏夫肯定是不会要的,赵家人更不想白养两张嘴,赵老婆子托人找了隔壁村的两户人家,打算等赵小兰一出嫁,就把她们送过去做童养媳。还能换回几斤粮食,何乐而不为。
  赵小兰知道这事之后,曾当着村里好些人的面跪在赵老婆子面前苦苦哀求,但最终也没能鼓起勇气来带着两个女儿离开赵家。
  想想也是,她一个哑巴,带着两个不满四岁的女儿,离开了赵家,下场未必会比这好。
  而投毒案正是发生在这件事情过后的第四天。
  据贺家村村民所说,那老鳏夫明天就要过来接赵小兰回去。
  到了这儿,罗思忠觉得案子的来龙去脉已经很清楚了。
  赵小兰对赵老婆子和两个弟弟的所作所为怀恨于心,老鳏夫的即将到来成了压垮她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她选择了投毒杀害赵老婆子和赵家两兄弟。
  而她和她两个女儿安然无恙就是最好的佐证。
  案子水落石出,罗思忠松了一口气。
  他并不同情赵小兰,赵小兰就算再可怜,她也是害死了五条人命的投毒案杀人凶手。
  这大概就是俗话说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
  华国成立初期,法制体系尚不完善。尤其是乡下地方,没有法庭,公安局代为行使审判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而公安局断案,向来都是有法律用法律,没法律用政策,政策和法律都没有时,用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所以当作为公安的罗思忠主观上咬定了赵小兰就是凶手的时候,不管赵小兰再怎么闹腾,都无济于事。
  到最后,赵小兰被判处了死刑,没过几天就挨了枪子。
  这是罗思忠转业后办的第一个案子,意义不可谓不重大。
  罗友恒记得,在六五年以前,每逢年节,罗思忠都会忍不住的说到这个案子。一是为缅怀往事,二是为教育小辈。
  但六五年之后,罗思忠就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情。
  对此,罗友恒也曾主动打趣过罗思忠,只是对方强烈的反应叫他心生尴尬。虽然明知道这里面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太好的事情,但是出于对罗思忠的敬畏,他也只能是压下心底的疑惑,绝口不再提这个案子。
  直到今年六月份前后,身体向来硬朗的罗思忠突然病重。
  罗友恒这才从罗思忠口中得知了当年投毒杀人案的真相。
  六三年年末,杨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连环盗窃杀人案,审讯过程中,两名凶手如实交代了自己近十几年来犯下的所有大案,其中就包括当年的东县白镇投毒杀人案。
  二十七年前,这两名凶手借口寻亲途中经过贺家村,天黑不好赶路,于是敲开了赵家院门,希望赵家人能收留一晚,并许以钱财若干。
  赵老婆子见钱眼开,当即敞开了院门,让他们进了屋。
  吃晚饭的时候,两名凶手十分热情的贡献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干粮”,一块掺了老鼠药的腊肉。
  赵老婆子笑的合不拢嘴,当即招呼着大儿媳妇炒了一盘腊肉出来。
  腊肉上了桌,赵家人起初还顾着脸面,扯了几句客套话,后来看着两名凶手是真的热情,当下也不客气,大吃大嚼了起来。
  两名凶手看在眼里,心里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直到他们眼角的余光看见了龟缩在阴影里,盯着赵家人直咽口水的两个小女孩。
  注意到他们的目光,赵老婆子一脸嫌弃,高喊着赵小兰的名字,让她把她两个女儿带回房里去,别出来碍了客人的眼。
  两名凶手心惊肉跳,万万没想到赵家竟然还有人没上桌。
  他们并不知道赵小兰是个哑巴,只知道药效差不多就要发作了,偏偏这个时候出了这么大的岔子,他们可不敢保证能在第一时间制服赵小兰母女三个,到时候万一出了差错,后果将不堪设想。
  其中一个凶手当即站起身来,想要把赵小兰母女也拉到桌子上来,却被赵老婆子不由分说的给拦住了。
  两名凶手面面相觑,眼看着计划就要失败,果断借口上厕所,迅速离开了赵家。
  再之后,在罗思忠的错断下,赵小兰成了替罪羊,含冤惨死。
  案件真相大白之后,罗思忠一度茫然无措,还是他的得力下属当机立断,帮着他把这件事情压了下去。
  罗思忠默许了他的做法。
  难道他不愧疚吗?
  他也愧疚。
  尤其是在得知赵小兰死后,她的两个双胞胎女儿被贺家村村长送回她夫家,最后因为没人管教,被活活饿死的消息之后。
  但也只是这样了。
  在罗思忠看来,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怪他太理所当然,怪赵家人心狠手辣,怪赵小兰是个哑巴,还不识字……
  罗思忠绞尽脑汁的给自己找借口。
  更何况赵小兰一家已经死绝了,除了他和他的得力下属,再没人知道这件案子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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