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混球_第七十四章 送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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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 送别 (第2/3页)

动静,他迟迟没能下定决心敲开这扇房门。他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朝代,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又莫名其妙的回去,真要是这样,那他非但没有帮到她,反而是害了她。
  他对着那扇薄薄的门站了很久,最终又一次举起手,然后停在半空,没有敲下去,发出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轻手轻脚的走向自己的房间,推开门,然后进去,关上,蒙上被子,却睁着眼睛,一直到天明。
  筱雨芳轻轻合上书卷,同样发出一丝低不可闻的叹息,平静如古井的眸底泛起一丝惆怅。
  那个就爱咧嘴傻笑,露出四颗大白牙的傻瓜,为什么他就不敲门呢?
  际遇真的是非常神奇的东西,一眨眼,这个几乎饿死在路边的家伙就成了朝廷命官,有好多人对他俯首听命了。他才十八岁,有着发泄不完的冲劲和野心,他有着远大的前程,他的人生注定是多姿多彩的,而她,只是深谷中一朵小小的花,花已开,可没人来。
  就这样罢……你有你的使命,我有我的宿命……就这样罢……
  京城作为一个帝国的首都,有着其非凡的意义,入京自然不是什么小事,至少对于那些官员来说是一件大事。杨梦龙直到五更天才合上眼,正迷迷糊糊,门被敲响了,接着是那个在他听来比野兽咆哮还要恐怖的声音……小杨将军打心里发出一声惨叫:“雅蠛蝶!”
  又是方应秋这个瘟神。这个瘟神毫不客气的将还睡眼朦胧的他拖了出去,杨梦龙那两窝眼屎都还没有抠掉,他已经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冲着他灌输了n多关于京城的知识以及跟兵部官员打交道要注意的事项。可怜的小杨将军用牙签支着眼皮,强打精神听着他在滔滔不绝,这个该死的书呆子,怕老婆的软蛋,怎么懂这么多啊?该不会是从书本照搬过来的吧?
  填鸭子似的填了一大堆京城攻略之后,杨梦龙像个木偶一样,在方应秋的支使之下开始收拾东西。自己的行李肯定是要带的,路费什么的也是少不了的,当然,最最重要的是,钱一定要带足,不把兵部那帮吸血鬼喂饱你就别想顺利拿到军籍,没有军籍的后果……请想想你丢了身份证之后的遭遇,没错,那玩意就相当于一名军官的身份证,没有它你什么都干不成。至于要花多少钱才够?一千两是下限,上不封顶!这让杨梦龙一阵肉痛,他豁出小命干掉一名白甲兵的赏银也才一千两啊,就这样喂了那帮官僚,真是操蛋!
  最操蛋的是方逸之也掺合进来,把他支使得团团转,这个要准备,那个也不能少,搞得他一个头两个大!好不容易,终于准备好了,天也大亮了,吴永这个死太监风风火火的跑进来,嚷嚷:“准备好了没有?准备好了没有?准备好了就上路吧,时间不早了!”二话不说就出发,一行数十人骑马的骑马,乘车的乘车,浩浩荡荡的开出城门。沿途不少老百姓前来相送,都依依不舍,这让杨梦龙心里得意了一把,看样子他在这里还是挺有人缘的嘛!当然,当看到一个脸高高肿起,两贴密密麻麻的贴着几十张或青紫或黑红的五百元大钞的猪头躲在一边一脸怨毒的瞪着他之后,他的心情就更好了,特意骑马过去,揪住这个想跑的家伙,伸手在那肿得跟在水里泡了一个星期的猪膀胱一样的脸上用力捏了捏,笑嘻嘻的说:“王兄,你也来送我啊?咱们没有多少交情啊,你都能来送我,真是太有心了。”
  王公子确实有心,把杨梦龙卸八块扔到锅里炸的心。可惜现在杨梦龙已经是朝廷官员了,最要命的是县令、钦差都在这里,就算给他十个胆他也不敢造次,只能压低声音说:“姓杨的,你别得意,我们山不转水转,终有一天你会落到我手里,到那时,我会让你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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