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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认罪 (第1/2页)
??吃过早饭,林毅就推着苏慕去了大堂。不知为何,大堂外居然没有百姓,堂内也没有衙役,只有一个葛县令和跪在地上拖着锁链的余生一人。一般情况下,为了表明没有徇私枉法,开庭之日一般是允许百姓观看。百姓素来爱看热闹,人脸案这么轰动,怎么会没人?苏慕偏过头,刚想问,就看见葛县令苦着一张脸跑过来:“这凶手都已经抓住了,那刘梓晨什么时候放啊!”浙西郡王天天来,话又不说,在牢里呆上两炷香的时间就板着一张脸离开。可怜他一个县令啥都不敢问,唯恐火烧到自己头上,压力大到夜夜失眠!林毅道:“你不用管,只当他是在牢里安了家就好。”葛县令愁怨的瞟了林毅一眼,说得倒是轻松。苏慕倒是想通了一些关节,大概许久未见的包浮生也是在忙这事吧。“开堂吧。”林毅将苏慕安置好位置,朝葛县令道。葛县令点点头,惊堂木拍在案上:“犯人余生,你可承认杀害画眉坊莺莺,流烟阁无双,翠鸣楼柳裳?”余生仿佛整个人都生锈了,看不到任何生机,许久他才应道:“认。”若非堂上寂静无声,这声音估计没人能听见。“犯人余生,你为何要杀害死者?”葛县令问道。为何?余生缓慢地抬起头,眼睛看着葛县令,又似乎穿过了葛县令看到了其他。在遇见莺莺前,余生几乎已经接受自己这辈子都要与猪肉为伴,虽然每每看到后娘的儿子上私塾时仍会感到愤懑,但也不会想其他,直到他遇见莺莺。准确的说并不是遇见,偶然一天,他经过莺莺窗后的那条小巷,意外瞥见了莺莺,一眼惊为天人。只是后来,即便他天天绕路走那里过,那扇窗都不曾开过。不知道幸或不幸,那是莺莺住到那个房子的第一天,一直闻到一股尿骚味,又不知味从何来,才会在窗周围寻寻觅觅,后来发现是窗外传来的味道,那扇窗自然不会再开。余生纠结了许久,某一天鼓起勇气,回家偷偷换下了油腻的衣服,穿上了弟弟的书生袍,书生袍太小,紧的他难受,但他还是拿着一天所得进了画眉坊。听到他大言不惭要包莺莺,有人笑他毛都没长齐就想找女人,也有人笑他一个穷鬼想吃天鹅肉……最后给他解围的是莺莺。“都说莫欺少年穷,指不定日后他能高中状元呢?”莺莺娇嗔道,“我就喜欢读书郎。”“待我高中,我一定回来娶你!”“我等你。”余生不想回忆他是在何种境地下读书,反正最后,他终于进京赶考,他以为离娶莺莺只剩一步,但是最后一步他失败了。他是仅仅只是三百贡生之一,他自认才华出众,却连殿试的机会都没有。后来他才知晓,没有权也没有财,就注定了他的失败。在他郁郁不得志之时,吏部尚书来了。他不敢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但他